擔任本次「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教師,於事後補假2日,其課務由學校處理並由學校支付課務代理費,以半日為單位,於1年內休畢。
發佈日期 :
2022-09-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06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發佈者 :
張人事主任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
依本府教育局111年9月2日中市教人字第11100481611號函,擔任本次「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教師,於事後補假2日,其課務由學校處理並由學校支付課務代理費,以半日為單位,於1年內休畢。
尚欲補報名本次選務工作同仁,請於9/20(二)前洽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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