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藝氣飛揚」租稅藝文競賽活動
發佈日期 :
2026-04-1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4-10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蕭訓育組長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學務處
(一)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22日止。
(二) 承辦學校:臺中市北區太平國小。
(三) 參賽對象:臺中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及本市年滿15歲以上之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
(四) 組別及項目: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社會組等3組,每組均設有書法及繪畫等2項。(國小學生組及國中學生組請各校先於校內舉辦相關項目的宣導藝文競賽,各項擇優秀作品代表學校送件,每校每項至多10件,活動相關規範詳如旨揭計畫)
(五) 獎項
1、 個人獎:成績名次列入佳作以上者均發給禮券及獎狀。
(1) 國中、小學生組:第1名禮券1,200元(1名)、第2名禮券1,000元(2名)、第3名禮券800元(3名)、佳作禮券500元(4名)。
(2) 社會組:第1名禮券2,000元(1名)、第2名禮券1,600元(2名)、第3名禮券1,200元(3名)、佳作禮券800元(4名)。
活動訊息連結網址(https://gov.tw/4o9),詳情請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
(二) 承辦學校:臺中市北區太平國小。
(三) 參賽對象:臺中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及本市年滿15歲以上之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
(四) 組別及項目: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社會組等3組,每組均設有書法及繪畫等2項。(國小學生組及國中學生組請各校先於校內舉辦相關項目的宣導藝文競賽,各項擇優秀作品代表學校送件,每校每項至多10件,活動相關規範詳如旨揭計畫)
(五) 獎項
1、 個人獎:成績名次列入佳作以上者均發給禮券及獎狀。
(1) 國中、小學生組:第1名禮券1,200元(1名)、第2名禮券1,000元(2名)、第3名禮券800元(3名)、佳作禮券500元(4名)。
(2) 社會組:第1名禮券2,000元(1名)、第2名禮券1,600元(2名)、第3名禮券1,200元(3名)、佳作禮券800元(4名)。
活動訊息連結網址(https://gov.tw/4o9),詳情請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
「藝氣飛揚」競賽活動實施計畫.pdf
活動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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