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檢送修正之教育部職業安全衛生種子師資申請作業說明1 份

發佈日期 : 2026-05-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5-07 資訊群組 : admin 發佈者 : 黎衛生組長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29日臺教資(六)字第1150042016A號 函辦理。

二、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學校應對其所屬教職員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各教育事業主管機關應輔 導所屬學校落實辦理,先予敘明。

三、教育部為培訓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協助各校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之3小時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 練課程所需師資,辦理「一般種子師資培訓課程」及「專 業種子師資培訓課程」,銜接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才,協助各級學校達成校園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目標。

四、依旨揭說明規定,種子師資證明書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 滿前3-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請貴校具種子師資證明書之人員,依作業說明辦理展延事宜;旨揭說明及相關作業流 程,已同步公告於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網」 (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全衛生資源專 區」-「種子師資文件」供下載參考。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聯絡電話:(03)2654909。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