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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新生入學,請依規定向國小註冊組登記

發佈日期 : 2026-03-1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16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卓註冊組長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新生專區

查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第3點第1項規定:「國民中小學學生入學就讀,以設籍並實際居住 於學區內之學齡學生為對象。」

如今年入學新生有下列情 形者,可免遷戶籍就讀,惟請於「入學資格」欄內註明所 屬情形項目:

(一)秘密轉學:請填(密),並隨文檢附教育局公文

(二)體育班:請填(體)。

(三)藝術才能班:請填(藝)(本校無此項)。

(四)資賦優異:請填(資),並隨文檢附教育局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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